物业管制政策

权威: 商务
颁布或修订日期: January 20, 2006; Revised February 2016; March 18, 2022; October 28, 2022; August 20, 2024

目的

本政策的目的是提供有关大学财产管理程序和要求的信息.

政策的描述

财产被定义为有形的、非消耗性的、购置成本为1美元的动产,000或更多. 所有购置成本为1美元的财产,000件或更多必须贴上标签并列入库存, 包括任何价值1美元的捐赠设备,000或更多. 因为所有的电子媒体资产, 不管他们最初的收购成本, 必须在数据以盈余的方式永久离开校园之前对其进行消毒, 转移, 或处理, 为了跟踪的目的,这些资产必须被标记. 各部门收到需要标记的财产时,应通知采购和财产控制办公室.

动产的处置

由大学行政官员指定的部门财产保管人, 院长, 或者部门主管负责其库存上的所有项目,直到转移到另一个部门或盈余. 所有教职员工被警告不要处置任何库存财产没有 之前 采购和财产管理办公室的批准. 这包括你的库存清单上的财产,以及其他财产项目成本低于1美元,000. 采购和财产控制办公室必须向州政府提出正式的书面请求,处理任何带有标签的物品,无论其状况如何. 每个预算单位负责人对其库存上的动产负责,直到该物品从部门领取为止. An 设备库存行动请求财产控制表#1 必须填写才能将财产从你的部门移走. 然后,财产提取请求被转发给保管服务,并排队等待提取. 存货报废、闲置的,部门应当在闲置、过剩的一周内予以结转. 提交一个 设备库存行动请求财产控制表#1 将这些物品从部门中移除.

电子媒体设备的数据处理

在采购和财产控制办公室要求允许剩余或处置任何电子媒体设备之前, 高校信息技术(IT)技术人员将对设备的硬盘进行拆卸和销毁,以满足数据消毒的要求. 所有电子媒体设备将按照技术事务处IT-POL-1-04数据消毒政策进行消毒.

财产拆解

在获得路易斯安那财产援助机构的批准之前,不得拆除任何财产项目. 批准拆除财产的部分或任何其他目的必须提交给采购和财产管理办公室,并提交一份 设备库存行动请求财产控制表#1. 将向州政府提出正式请求, 如果申请被批准,部门会收到通知. 未经批准,不得拆除财产.

财产维修

完成 发放设备维修授权书财产控制表格#3 任何动产. 在设备送去维修之前,请将此表格转交给采购和财产控制办公室.

盗窃财物

如果确定财物被盗, 应立即提交一份大学警察报告,说明涉嫌失踪的情况. 警方报告的副本应转交给采购和财产管制办公室.

校园财产流动

从一个地区转移到另一个地区的财产应通过采购和财产管理办公室报告 设备库存行动请求财产控制表#1. 了解每个属性项的位置非常重要.

设备以旧换新

有些属性项可能具有以旧换新的价值. 当研究用一件设备交易购买一件新设备的可能性时, 请与采购及物业管制办公室联络. 要进行这样的交易,必须遵循特定的指示, 在获得路易斯安那州财产援助办公室的许可之前,不能进行以旧换新.

搬离校园财物

未经员工的部门主管或主管事先批准,不得将McNeese的库存财产从校园移至其他地点使用或存放. An 设备委托财产控制表#2 在将设备搬离校园之前,必须填写并提交给采购和财产控制办公室.  根据拉加经委会第34条:VII.305.E, 每一个接受财产委托和接收的人,在其错误的或严重疏忽的作为或不作为造成任何损失时,都有责任支付损害赔偿金, 盗窃, 消失, 损害, 或者破坏其所委托的代理机构的财产. 任何此类损害都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获得赔偿, 因此, 由司法部长代表国家起诉. 在非学校场所使用和存放的财产不得用于个人利益或任何可能被视为滥用国家财产的目的. 根据国家法律,将国家财产用于个人利益是违法的. 州法律要求每年对动产进行年度清查. 全年维护财产使这项任务容易得多.

个人财产

在校园使用个人财产的风险由业主承担. 这些财产应清楚地标记为非学校所有的财产,以便审计. 位于McNeese但不属于国家所有的财产不投保.

礼物

采购和财产控制办公室必须通知任何时间的财产项目捐赠给McNeese和a 动产捐赠表格 必须完成. 在通知, 采购和财产控制办公室的人员将前往该部门对物品进行标记.

个人使用财产

皇冠博彩网址的政策是,任何大学资产不得用于教师的个人利益, 工作人员, 学生, 或者是公众.

用联邦基金购买的财产

一个包含用联邦资金购买的设备记录的档案被保存下来. 该文件包含详细的设备说明, 采购方法, 采购订单, 发票, 属性标签编号.

年度库存

盘点是按年进行的. 库存报告被发送到每个部门,详细说明如何进行库存. 最终结果将被汇编并提交给路易斯安那财产援助机构. 定位我们的动产是很重要的, 或者该机构可能会被发现不遵守规定. 

发现不合规的机构

行政署长有权在符合国家最大利益的情况下,为执行本条例的规定而制定必要和合理的规章和命令. 当发现机构不遵守本规例时,专员有权援引下列任何及所有行动:

  • 只有在专员批准的情况下,才能采取行动限制或收购动产,直至完成对动产法规的遵守;
  • Revoke or restrict purchasing authority for movable property; and/or
  • 合同, 以不遵守规定的机构为代价, 解决遵从性问题所需的资源.

沟通

该政策通过大学政策网页发布.